安徽3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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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

项目建设地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厂内,建设规模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该项目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中心[]8号文备案。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员工余人,下设界首昊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阜南新天化工有限公司等七个子公司,资产总额37.97亿元。目前主要产品产能为年产万吨总氨、万吨尿素、2万吨吗啉、30MW余热发电、塑料编织袋、工业(医用)氧气、溶解乙炔等。尿素生产规模居安徽省第一。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告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在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新建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该项目已取得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中心[]8号文予以备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0万吨/年乙二醇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等。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文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项目的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2.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酯化及吸收装置脱水塔外排废水、乙二醇精馏装置外排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置换排水等。其中酯化及吸收装置脱水塔排水经碱中和预处理后和其它废水一并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循环使用,项目实施后对评价河段水质没有影响。

2.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CO深冷分离装置的闪蒸气、PSA制氢装置的解析气、酯化及吸收单元尾气吸收装置废气、乙二醇精馏单元精馏真空不凝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CO、VOCs等。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储罐呼吸气和生产装置区管道、设备不严密处逸散的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甲醇、乙二醇、VOCs等。

CO深冷分离装置的闪蒸气、乙二醇精馏单元精馏真空不凝尾气去公司燃料气管网作为公司燃料气使用,不外排;PSA制氢装置的解析气、酯化及吸收单元尾气吸收装置废气返回CO深冷分离装置循环利用。非正常工况时,如开停车、事故等情况下的工艺废气均排入公司现有火炬系统燃烧处理。

项目废气污染物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大气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厂址可以满足大气环境防护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DMO合成装置废催化剂、加氢装置废催化剂、CO深冷分离装置和PSA制氢装置废吸附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废催化剂和废吸附剂拟委托供应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和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站处理。项目投产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外环境不产生影响。

2.4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压缩机、风机、冷却塔及各类泵等设备,其噪声级约75~dB(A)。通过采用隔音、消声、减震及绿化等综合防治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经预测,厂界各向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要点

3.1产业政策与项目厂址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版)(修订)》中鼓励类,且项目已取得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中心[]8号文予以备案,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位于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厂址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因此,项目厂址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3.2环境质量评价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以上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对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原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级别。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在采取工程拟定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3.3环境风险

项目罐区均按照安全设计规范设置围堰,以满足罐区泄露物的收集需要,现有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以收集事故时消防废水,通过采取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可有效切断事故消防废水与外部地表水体的通道,杜绝事故废水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因此,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3.4总体结论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通过采取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可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采取的安全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与期限

公众若要查询《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3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于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

联系人:梅工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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