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线安全操作规程轧机组4

5轧机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1轧机区安全生产通用操作规程

5.1.1进入岗位时前劳保必须穿戴齐全、规范。接班后先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检查本区域内设备设施、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2检修、交接班或中途停车检查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与3#操作台工进行联系确认,在确认设备停稳状态下,方可作业。严禁在设备未停稳状态下进行作业。

5.1.3使用天车吊运轧机、导卫时要扶稳,防止摆动,专人指挥,做到哨声清晰,手势明确,并随时观察天车走向。

5.1.4开车前,要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方可指挥开车。开车后严禁进入机架间作业。

5.1.5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坚持“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严禁随意摘取检修牌启动设备。

5.1.6发生跑钢、堆钢等生产事故时,必须在先停稳车情况下,从进口处烧断轧件后,方可指挥天车吊钢,并全程监控红钢吊运到指定位置。

5.1.7使用的氧气、乙炔气严格执行《氧气、乙炔瓶使用规程》,在危险区域严禁处理废钢。

5.1.8轧制过程中,不得无故在轧机附近区域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观察轧件时要在轧件头部顺利通过各机组所有轧机,轧制运行稳定后方可进行,并密切注意轧件运行情况,严禁逆向观察轧制情况。

5.1.9检修清挖地沟氧化渣时,必须用防护盖板封闭轧机机架口,并有专人监护,以防坠物伤人。

5.1.10使用液压工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卸压时压力要卸尽。操作时站在管口侧面,防止液压油碰射伤人。

5.1.11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

5.2粗中轧机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粗中轧机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2.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2.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2.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2.2.4负责对本岗位轧机、联轴器、盖板、安全罩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2.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2.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倒孔型、更换辊、更换导卫、更换轧机作业

轧机停止转动前进入机架间作业,飞剪区碎断防护损坏,作业过程中轧机或联接杆突然转动,测量辊缝时未使用安全工具,磨槽时没在转动反方向等造成绞伤、砸伤、碰伤、挤压。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打大锤时或使用金属工具用力过猛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磨光机无防护罩或磨盘碎裂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在线测量、调整实料,测量辊缝

红钢穿出,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处理堆钢故障

设备停止转动前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转动,直接触摸高温轧件等造成绞伤、烫伤。

机械伤害

灼烫

操作人员

指挥天车吊运作业

天车吊运轧机、轧辊、导卫、废钢等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试小料

从炉内拖拽小料时距炉门过近,火焰喷出;运送小料过程中地面不平意外摔倒;试小料时人员未撤离到安全区域等造成烫伤、摔伤。

灼烫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更换减速器、联接杆、轧机时脚踩空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轧机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2.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2.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2.4.2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2.4.3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2.4.4烧割、电焊、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2.4.5烧割、电焊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2.5作业安全要求

5.2.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后方可进入轧机间进行检查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2.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轧机启动时要确认轧机周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指挥开车。

l在轧机前观测张力、检查红料尺寸和外型时,一定要等轧件咬入下一架轧机并运行稳定后再进行。对轧机进行调整必须通知3#操作台人员。

l使用大锤前,要先检查锤头与锤柄是否牢靠;打锤时要站稳、站牢,同时指挥周围人员撤到指定位置。严禁戴手套作业。

l要经常检查调整扳手的可靠性,使用时不得用肩扛或脚踏扳手,以防用力过猛扳手脱落而造成伤害。

l生产轧制时不得背对轧机工作或站立,防止红钢突然穿出伤人;严禁用手触摸轧机转动部位,不允许站在轧机机架间或进口处进行调整作业;禁止从正在过钢的轧机、水冷导卫、跑钢槽上通过;严禁逆向观察轧制情况。

l打磨孔型必须站在轧辊逆时针运转处,戴防护目镜,严禁在顺时针运转处,操作磨料时要握紧磨棍,保持身体平衡,防止用力过猛摔倒或磨棍反弹伤人。

l严禁戴湿手套触摸电器设备和使用电动工具。严禁轧制黑头钢、低温钢、劈头钢。

l换轧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并于机旁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在轧辊组件运行方向严禁站人,防止机械和液压系统伤人,使用压下装置时禁止手动与自动同时操作。横移机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l使用天车更换轧机、接轴时必须专人指挥,做到信号明确,手势清晰。严禁多人指挥。

l听到异常声响,要立即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在不停机且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严禁接近运行异常声响部位,以防突发事件伤人。

l处理跑钢、堆钢等生产事故一定要在确认停稳车的情况下进行,同时一并检查相应区域是否有电缆或液压管线烧损,以防出现触电或引起其他事故。处理完毕,放好安全防护罩并开启冷却水后,方可指挥开车,否则不准开车。

l检修活套、飞剪、卡断剪、液压设备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气源和液压动力,承压设备必须将压力泄尽后方可进行检修。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l时刻保持现场整洁、通畅;工具、导卫摆放合理有序。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2.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2.5.4飞剪、碎断剪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接班前仔细检查安全围栏、盖板、网罩等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l开车前,检查导管是否放正打紧,各部位安全装置、3#飞剪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到位,关好安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l轧制过程中,不得在飞剪区域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

l启动飞剪或试剪切程序时,要与操作人员密切联系,在确认周围无人后方可进行。

l检查、更换剪刃、处理故障时必须在飞剪电机停稳、关闭气源、切断电源和液压动力,承压设备将压力卸尽后,悬挂检修牌并有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5.2.5.5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应穿阻燃服,要执行《氧焊、气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

l烧割温度较高废钢时,要防止金属喷溅烫伤;乙炔气、氧气胶管不可搭在高温物体上,以防烧破胶管,造成伤害。

l烧割温度较低废钢时,要防止钢件烧断后反弹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l吊运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天车钢丝绳、主钩有无断股、毛刺、磨损等现象,严禁带隐患作业;指挥天车吊运作业时,要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做到手势清晰,哨声响亮,并进行全过程监控,以防发生意外伤人。

l整理废钢后,先用完好的钢丝绳进行捆扎,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同时要求其他作业人员疏撒撤离,方可吹哨指挥天车进行吊运。

l对于跑钢频繁,产生较多废钢时,及时进行烧割作业,保持现场整洁、通畅。

l在切头剪处清理切头时,一定要与操作台取得联系,防止切头飞溅掉落伤人。

l切头斗装满时,要及时通知飞剪操作台工,关闭废料斗挡板,禁止在未关闭挡板的情况下装运料斗。

l吊装、清运切头(废钢)斗时,要由专人在切头坑上指挥天车操作,并注意观察飞剪剪切情况,在剪切间隙进行作业,防止切头掉落伤人。

l吊运前要检查切头斗吊梁、底盖、安全销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在清理完切头后,应及时将切头斗盖好、盖牢。

5.2.6岗位应急要求

5.2.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2.6.2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2.6.3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2.6.4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3预精轧机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3.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预精轧机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3.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3.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3.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3.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3.2.4负责对本岗位盖板、安全罩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3.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3.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更换辊环、更换导卫作业

误操作辊环转动,防护罩未关闭、卡断剪区碎断防护损坏等造成绞伤、砸伤、碰伤、挤压。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打大锤时或使用金属工具用力过猛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使用打压小车高压液体喷溅伤人。磨光机无防护罩或磨盘碎裂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在线测量、调整实料

红钢穿出,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处理堆钢故障

设备停止转动前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转动,直接触摸高温轧件等造成绞伤、烫伤。

机械伤害

灼烫

操作人员

指挥天车吊运作业

天车吊运辊环、废钢等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轧机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3.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3.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3.4.2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3.4.3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3.4.4烧割、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3.4.5烧割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3.5作业安全要求

5.3.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接班后先确认卡断剪处于原始的关闭状态、轧机停稳处于断电状态、保护罩周围无人后,再升起保护罩,挂好安全链后方可进行作业。

l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后方可进入检查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3.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开车前,应将冷却水管插装到位,并认真检查保护罩、中间导槽、盖板等防护装置恢复原位后方可指挥开车。

l使用天车更换辊环、处理故障时,要指挥周围人员站在指定位置后,方可吹哨打手势指挥天车起吊;吊运过程要主动避让,严防吊物伤人。严禁多人指挥。

l使用打压小车拆、装辊环时,要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压力值不得超过设备额定值,要熟知打压工具的正确使用,不得将手放在辊环内,禁止正对打压工具,防止加压器皿飞出及液压油泄漏碰射伤人。打压完毕,拆除软管前必须停泵卸压后,方可拆除。

l轧制过程中,不得站在活套、飞剪及机组出口等危险区域,不得背对轧机站立或进行其它作业。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l时刻保持现场整洁、通畅;工具、导卫摆放合理有序。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3.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3.5.4飞剪、碎断剪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接班前仔细检查安全围栏、盖板、网罩等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l开车前,检查导管是否放正打紧,各部位安全装置、3#飞剪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到位,关好安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l轧制过程中,不得在飞剪区域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

l启动飞剪或试剪切程序时,要与操作人员密切联系,在确认周围无人后方可进行。

l检查、更换剪刃、处理故障时必须在飞剪电机停稳、关闭气源、切断电源和液压动力,承压设备将压力卸尽后,悬挂检修牌并有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5.3.5.5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应穿阻燃服,要执行《氧焊、气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

l烧割温度较高废钢时,要防止金属喷溅烫伤;乙炔气、氧气胶管不可搭在高温物体上,以防烧破胶管,造成伤害。

l烧割温度较低废钢时,要防止钢件烧断后反弹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l吊运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天车钢丝绳、主钩有无断股、毛刺、磨损等现象,严禁带隐患作业;指挥天车吊运作业时,要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做到手势清晰,哨声响亮,并进行全过程监控,以防发生意外伤人。

l整理废钢后,先用完好的钢丝绳进行捆扎,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同时要求其他作业人员疏撒撤离,方可吹哨指挥天车进行吊运。

l对于跑钢频繁,产生较多废钢时,及时进行烧割作业,保持现场整洁、通畅。

l在切头剪处清理切头时,一定要与操作台取得联系,防止切头飞溅掉落伤人。

l切头斗装满时,要及时通知飞剪操作台工,关闭废料斗挡板,禁止在未关闭挡板的情况下装运料斗。

l吊装、清运切头(废钢)斗时,要由专人在切头坑上指挥天车操作,并注意观察飞剪剪切情况,在剪切间隙进行作业,防止切头掉落伤人。

l吊运前要检查切头斗吊梁、底盖、安全销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在清理完切头后,应及时将切头斗盖好、盖牢。

5.3.6岗位应急要求

5.3.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3.6.2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3.6.3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3.6.4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4精轧机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4.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精轧机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4.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4.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4.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4.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4.2.4负责对本岗位盖板、安全罩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4.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4.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更换辊环、更换导卫作业

误操作辊环转动,防护罩未关闭、卡断剪区碎断防护损坏等造成绞伤、砸伤、碰伤、挤压。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打大锤时或使用金属工具用力过猛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使用打压小车高压液体喷溅伤人。磨光机无防护罩或磨盘碎裂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电焊机漏电、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在线测量、调整实料

红钢穿出,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处理堆钢故障

设备停止转动前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转动,直接触摸高温轧件等造成绞伤、烫伤。

机械伤害

灼烫

操作人员

指挥天车吊运作业

天车吊运辊环、废钢等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红检验

作业

检查测量红料时被烫伤或灼伤。

灼烫

操作人员

打大锤时或使用金属工具用力过猛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磨光机无防护罩或磨盘碎裂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检查测量红料时被烫伤或灼伤。

灼烫

操作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轧机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4.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4.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4.4.2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4.4.3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4.4.4烧割、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4.4.5烧割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4.5作业安全要求

5.4.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接班后先确认卡断剪处于原始的关闭状态、轧机停稳处于断电状态、保护罩周围无人后,再升起保护罩,挂好安全链后方可进行作业。

l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后方可进入检查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4.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开车前,应认真检查保护罩、中间导槽、盖板等防护装置恢复原位后方可指挥开车。

l使用液压工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卸压时压力要卸尽。操作时要站在管口侧面,防止液压油碰射伤人。

l使用打压小车拆装、打压、辊环时,要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压力值不得超过设备额定值,要熟知打压工具的正确使用,不得将手放在辊环内,禁止正对打压工具,防止加压器皿飞出及液压油泄漏碰射伤人。打压完毕,拆除软管前必须停泵卸压后,方可拆除。

l导槽、水冷箱安全防护罩打开后挂钩要挂住,防止回落伤人。

l轧制过程中,不准打开水冷箱防护罩,严禁在轧机、飞剪或活套附近等危险区域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防止跑钢伤人。

l处理故障使用天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吊时要指挥周围人员疏散撤离,方可吹哨打手势指挥天车起吊;吊运过程要主动避让,严防吊物伤人。严禁多人指挥。

l处理轧机堆钢、飞剪等故障时,必须确认3#操作台停止过钢,按下“急停”开关,卡断剪必须处于闭合状态后,再进行处理。

l夹送辊、吐丝机发生故障,必须与3#操作台联系确认,并在夹送辊入口处加装安全挡板,方可打开吐丝机保护罩,插好安全销后再进行作业。

l检验作业时随时观察成品来料运行情况,在成品料末端进行磨料。磨料时要握紧磨棍,保持身体平衡,防止用力过猛摔倒或磨棍反弹伤人。

l切割料样时,注意观察来料情况。切割完毕要及时关闭氧气、乙炔气。夹取料样待夹稳后再缓慢放入冷却水中,防止料样滑落烫伤。

l检验完毕后,及时将料样放在指定位置,保持现场通畅整洁,防止料样过多绊倒摔伤。

l所用的烧割工具、夹钳等不用时应放置在指定地点。

l上下梯子要扶稳抓牢,行走时随时注意天车运行情况和周围环境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l时刻保持现场整洁、通畅;工具、导卫摆放合理有序。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4.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4.5.4飞剪、碎断剪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接班前仔细检查安全围栏、盖板、网罩等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l开车前,检查导管是否放正打紧,各部位安全装置、3#飞剪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到位,关好安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l轧制过程中,不得在飞剪区域停留或进行其它作业。

l启动飞剪或试剪切程序时,要与操作人员密切联系,在确认周围无人后方可进行。

l检查、更换剪刃、处理故障时必须在飞剪电机停稳、关闭气源、切断电源和液压动力,承压设备将压力卸尽后,悬挂检修牌并有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5.4.5.5夹送辊、吐丝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接班检查或检修时,认真检查夹送辊、吐丝机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情况。

l检查或检修后,安全防护装置要恢复原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吐丝机保护罩打开后必须插好安全销。

l操作中应密切注意吐丝线圈情况,发现吐丝不正常、刮辊道等现象,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l吐丝机吹灰、进行检查,处理故障时,要待吐丝机停稳车、确认停电、挂检修牌、升起防护罩,插好安全保险销后方可进行。处理后,吐丝机移动式防护罩必须推到吐丝口并固定。严禁从辊道上跨越。

l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5.4.5.6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废钢烧割、收集作业应穿阻燃服,要执行《氧焊、气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

l烧割温度较高废钢时,要防止金属喷溅烫伤;乙炔气、氧气胶管不可搭在高温物体上,以防烧破胶管,造成伤害。

l烧割温度较低废钢时,要防止钢件烧断后反弹伤人,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l吊运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天车钢丝绳、主钩有无断股、毛刺、磨损等现象,严禁带隐患作业;指挥天车吊运作业时,要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做到手势清晰,哨声响亮,并进行全过程监控,以防发生意外伤人。

l整理废钢后,先用完好的钢丝绳进行捆扎,站在吊运相反方向5米以外的位置,同时要求其他作业人员疏撒撤离,方可吹哨指挥天车进行吊运。

l对于跑钢频繁,产生较多废钢时,及时进行烧割作业,保持现场整洁、通畅。

l在切头剪处清理切头时,一定要与操作台取得联系,防止切头飞溅掉落伤人。

l切头斗装满时,要及时通知飞剪操作台工,关闭废料斗挡板,禁止在未关闭挡板的情况下装运料斗。

l吊装、清运切头(废钢)斗时,要由专人在切头坑上指挥天车操作,并注意观察飞剪剪切情况,在剪切间隙进行作业,防止切头掉落伤人。

l吊运前要检查切头斗吊梁、底盖、安全销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在清理完切头后,应及时将切头斗盖好、盖牢。

5.4.6岗位应急要求

5.4.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4.6.2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4.6.3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4.6.4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5轧机操纵兼控轧控冷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5.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控轧控冷兼轧钢操纵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5.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5.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5.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5.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5.2.4负责对本岗位主轧机、碎断剪、卡断剪、控轧控冷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5.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5.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控轧控冷

轧钢操纵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控轧控冷

轧钢操纵

天车吊运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砸伤、碰伤、挤压。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

视频监控模糊,操作室玻璃灰尘大,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设备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周边人员

红钢穿出造成烫伤、砸伤。过钢时靠近轧制线轧机防护罩未关闭,飞剪防护损坏等造成绞伤、砸伤、碰伤、挤压。

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生产联系

开停机

作业

未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生产联系确认,未进行设备摘挂牌记录等造成绞伤、触电。

机械伤害

触电

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设备震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5.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5.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5.4.2长发或辫子要盘在安全帽内。

5.5.4.3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5.4.4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5.5作业安全要求

5.5.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l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5.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停车时,要确认轧件已出成品轧机,带班长或调整工发出停车指令后,将信号灯打到“红灯”位置,并鸣一声长号,再按照从前至后的顺序进行操作,确认停电,挂检修牌,关闭操作台控制电源。

l开车时,接到带班长或调整工指令后,应先拉响汽笛,警示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确认轧机周围无人工作后方可启动轧机。情况不明时不得开车。

l轧制过程中,做好生产信息沟通、确认,严格按信号灯指示过钢生产,时刻保持与上下道工序密切联系,做到精力集中,服从指挥、操作无误。

l当发生堆钢、跑钢等生产事故时要及时启动碎断剪,进行碎断,并立即停车,同时向加热炉出炉操作台送红色信号指示。待处理事故后,接到绿色过钢信号,同时取得带班长开车指令后,确认岗位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域,摘牌后,方可开车、要钢。

l检修时必须坚守岗位,做好联系确认工作,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坚持谁挂谁摘原则,严禁随意摘取检修牌启动设备。

l严格按照《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刻保持操作台面、微机清洁。当操作室内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和带班长,不得私自处理。

l在确定轧件正常穿过水冷箱和轧机机组且运行平稳后方可进行观察。

l严禁轧制过程中靠近水冷箱、机组和飞剪等设备运行区域进行观察、调节工作,若确需处理,必须停车进行。

l控制室属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严禁随意进入。

l保持操作室各微机画面清晰,做好联系确认,保证安全生产。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5.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5.6岗位应急要求

5.5.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5.6.2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5.6.3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5.7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6轧机天车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6.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轧机天车司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6.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6.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6.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6.2.4负责对本岗位钢丝绳、制动器、限位、缓冲装置、防脱装置等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6.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6.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天车操作

滑线漏电、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设备带电部位,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天车吊运备件过程中地面人员站在下方指挥错误,起吊前未鸣铃示警,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司机操作失误,操作室玻璃灰尘大,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砸伤、碰伤、挤压。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起重机械安全联锁缺失或失效,道轨、吊梁、吊具、吊钩及防脱落装置裂纹或断裂引发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红钢窜起造成操作人员烫伤、磕碰。

烫伤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操作室玻璃灰尘大,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设备运转伤人。

起重伤害

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在天车上动火作业操作失误引起着火、设备漏油未清理有易燃物引发火灾。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放置止轨板,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轧机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6.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6.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6.4.2长发或辫子要盘在安全帽内。

5.6.4.3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6.4.4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6.5作业安全要求

5.6.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天车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是否灵敏、完好、可靠;大小车通道、天车路线上有无行人或障碍物等。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6.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检修或检查作业时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上行走,严禁手扶小车道轨和天车带电导体。

l驾驶室安全门与走梯平台防护门错位时,严禁攀爬栏杆强行登车。

l启动前必须鸣铃示警,点动试车。起吊物品时,不可猛力起吊,应先慢走绳,待钢丝绳受力后再起吊移动。

l天车作业时,外端梁上严禁站立或停留,防止挤伤。

l天车在吊运时,不准同时启动主钩、大车和小车开关,不允许更换天车司机和上下车。

l操作过程中,只听专人发出的指令进行工作,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执行,不得违反。

l工作完毕,必须将天车停在规定位置,升起主、副钩,小车停在驾驶室对应的位置。手柄打到零位,切断电源。

l电磁吸盘或抓斗、料箱等取物装置,应降落至地面或停放在平台上,不允许长时间悬吊。

l在执行以上操作同时,也必须遵守天车安全操作“十不准”、“十不吊”、“十必须”和《电磁吊式天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煤气和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6.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6.5.4遥控天车安全操作要求

l遥控操作前,要首先确认天车驾驶室按钮是否打到“遥控”位置。确认所使用的遥控器与所操作的天车编号是否一致,严禁错号使用遥控器。

l打开遥控器总开关,观察信号灯是否明亮,确认遥控器电池是否有电,防止操作时电源不足,发生意外事故。

l天车司机操作天车时必须在近车5米范围内进行,严禁远距离操作,严禁站在所吊重物,防止发生碰撞、坠物伤人事故。

l天车司机在操作遥控器开关时所控制的动作必须与指挥人员动作一致,防止误操作,发生事故。操作时,无论任何人发出停车指令,天车司机都必须停车。

l使用结束后,必须将天车驾驶室“遥控”按钮打到“驾驶室”位置,并将遥控器送至专人集中保管,及时进行充电。

5.6.6岗位应急要求

5.6.6.1桥式起重机发生跳闸、停电、失控时,天车的大、小车都不能运行,天车司机应迅速与地面指挥人员联系并示意已停电,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维修人员到达后,天车司机要配合维修人员、技术人员详细查找事故原因。待故障排除,试车正常后方能继续生产使用,使用前汇报班组长并作好记录。

5.6.6.2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6.6.3发生高处坠落时,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人员轻伤,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检查伤者情况时,不要乱晃动;若有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切不可乱抬,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

5.6.6.4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6.6.5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6.6.6区域设备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7导卫装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7.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棒线作业区高线区导卫装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7.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7.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7.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7.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7.2.4负责对本岗位电焊机、氧气、乙炔气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7.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7.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焊接作业

电焊机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电焊机本体绝缘失效,电焊机接线错误,电焊机电源线、二次线有明线头裸露,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接作业

未正确穿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或劳防用品出现损坏,焊接过程中眼睛直视闪光点,直接触摸高温物体等造成皮肤或眼睛伤害。

灼烫

电光性眼炎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焊接点四周无防护措施,操作不当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眼睛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装配导卫、备件

使用的工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用力过猛,电动工具绝缘不好或有漏电现象;装配过程中材料、备件位置摆放不牢固;磨光机无防护罩或磨盘碎裂伤人。

物体打击

触电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指挥天车吊运作业

天车吊运轧机、轧辊、导卫、废钢等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轧机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7.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7.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7.4.2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7.4.3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7.4.4烧割、电焊、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7.4.5烧割、电焊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7.5作业安全要求

5.7.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后方可进入轧机间进行检查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7.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使用氧气、乙炔气前,首先检查气瓶接口、压力表、割炬、胶带管是否安全可靠,乙炔气要有回火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使用时严格执行《氧气乙炔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指挥天车吊运轧辊、备件时,要站在天车运行相反方向进行,并时刻注意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做到手势明确,哨声响亮,全程安全监护。

l使用大锤前,要先检查锤头与锤柄是否牢靠;打锤时要站稳、站牢,同时指挥周围人员撤到指定位置。严禁戴手套作业。

l使用电动工具要有漏电保护器,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装配区域地面不得有油污、杂物及废弃件;装配台架要稳固可靠;作业空间要整洁、通畅,防止滑跌、绊倒。装配导卫、备件时要放稳放牢后,再进行作业,防止从装配台面上滚落伤人。

l搬运导卫、备件时,两人作业要配合一致,多人作业要有专人指挥,防止倾倒砸伤。

l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维(检)修挂牌确认管理制度》、《设备操作、维护及检修规程》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l轧制作业时,严禁靠近轧制线,穿越轧制线要走人行过桥。

l时刻保持现场整洁、通畅;工具、导卫摆放合理有序。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7.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7.5.4氧焊、气割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工作前详细检查乙炔气瓶、割枪、氧气带、乙炔带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漏气、破裂等必须立即修理。作业时应戴防护目镜。

l安装乙炔气表时必须有回火防止阀,否则严禁使用。

l氧气表、乙炔气表必须有玻璃罩,压力指示灵敏,否则禁止使用。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不能换用。

l氧气与乙炔气胶管不准代用和混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胶管与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导管连接时,应用管卡夹紧。

l使用氧气时,不得放在离电源开关或火源很近的地方及工作中的电焊机旁。安装压力表时,要站在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受冻时,应用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烤解冻。

l高空动火作业时,两气瓶必须离开现场垂点距离10米,操作人员要系挂安全带。

l点火时动作要快,手不准正对枪口。

l如发生乙炔气瓶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应立即设法关闭瓶阀,火即熄灭。如无法关闭瓶阀,可慢慢浇凉水冷却处理,并在监控下让其自然熄灭。严禁把乙炔气瓶蹬倒、放倒。(注意:如将火焰捂熄后,乙炔气仍可向外泄放,遇火即会爆炸。)

l乙炔气管内有积水时,应从管的一头向另一头慢慢倒出,不准用氧气吹。

l工作场地如有油类、易燃物时,必须处理好后再工作。氧气管、乙炔管不得与电缆线、电线混在一起。

l氧气使用到最后,瓶内必须留有0.1MPa的剩余压力,禁止放尽。

l氧气、乙炔气不应混装在同一手推车上。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米以上。

l氧气、乙炔气放置位置应置于通风处,离火源、热源不得小于10米。

l工作完毕后,要严格检查各种开关是否关好,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同室保存。

5.7.5.5电焊机使用安全生产操作要求(交直流焊机)

l必须遵守电焊(割)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电源线不允许过长,一般应控制在3—5米,电源线绝缘应良好,不得有破损、接头和裸露。二次线长度应控制在30米之内。

l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应置于防雨、防潮湿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l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l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l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l电焊工作场所应放置警告牌。

l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5℃,如温度过高,应立即拉闸停电冷却。

l严禁移动正在工作的电焊机,需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

l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清理工作场所。

5.7.6岗位应急要求

5.7.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7.6.2发生高处坠落时,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人员轻伤,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检查伤者情况时,不要乱晃动;若有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

5.7.6.3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7.6.4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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