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安全操作规程轧机组4

5轧机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1轧机区安全生产通用操作规程

5.1.1接班后各区域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正常,方可联系指挥作业。

5.1.2严禁用手触摸设备的转动部位。

5.1.3正常轧制时,辊道盖板两侧5米内严禁停留。

5.1.4上、下平台和操作台时,应把好护栏,防止踩空。

5.1.5正常生产时开启绿灯,处理故障时开红灯。

5.1.6作业过程中巡查、点检,必须有专人监护。

5.1.7严格控制轧制节奏,避免发生轧件追尾及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5.1.8严格按信号指示过钢生产,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停车并通知加热炉操作台停止出钢。

5.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挂牌制度。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5.1.10工作中严禁与他人开玩笑、玩手机、打逗影响操作。工作台面严禁放置闲杂物品。

5.1.11使用行车吊运前,必须仔细检查吊具,禁止使用带有隐患的吊具、钢丝绳、吊装带。确认完好并有专人指挥,方可吊运。

5.2开坯机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型钢作业区开坯机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2.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2.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2.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2.2.4负责对本岗位开坯机、翻钢机、对中装置、辊道等盖板、栏杆、安全罩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2.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2.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开坯机操纵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靠近轧制线红钢穿出,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视频监控模糊,操作室玻璃灰尘大,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设备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周边人员

生产联系

开停机作业

未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生产联系确认,未进行设备摘挂牌上锁操作等造成绞伤、触电。

机械伤害

触电

周边人员

处理堆钢

故障

设备停止转动前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转动,直接触摸高温轧件等造成绞伤、烫伤。

机械伤害

灼烫

操作人员

打磨孔型或

辊道、红检验

使用前未检查,砂轮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天车吊运

作业

天车吊运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焊接作业

电焊机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电焊机本体绝缘失效,电焊机接线错误,电焊机电源线、二次线有明线头裸露,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未正确穿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或劳防用品出现损坏,焊接过程中眼睛直视闪光点,直接触摸高温物体等造成皮肤或眼睛伤害。

灼烫

电光性眼炎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焊接点四周无防护措施,操作不当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停止转动前进入机架间作业,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上锁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设备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2.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2.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2.4.2长发或辫子要盘在安全帽内。

5.2.4.3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2.4.4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2.4.5烧割、电焊、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2.4.6烧割、电焊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2.5作业安全要求

5.2.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后方可进入轧机间进行检查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2.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检查除鳞箱、喷嘴、冷却水喷嘴时,必须确认高压泵及相关转动部位停止且挂牌上锁的情况下进行。

l换辊过程中移动换辊小车时,需经地面操作人员确认无误并撤离到安全护栏外,方可进行操作。

l当区域内设备均正常,确认维检人员撤离、摘除检修牌及打开安全锁后,方可鸣警笛,然后开始模拟轧制或正常轧制。

l正常生产中,严禁在高压水除鳞箱和设备旁边停留,以防(止)飞溅氧化渣(铁皮等飞溅)伤人。

l检查设备设施时,必须将操作转换到检修模式,且将主电机、辊道、液压站分闸,然后挂牌上锁。。

l吊运(处理)废钢时,必须确认夹钢钳完好且夹紧后方可吊运,严禁从轧机、阀台上方(吊运)经过。

l在更换备件时时,应先确认设备处于停止状态且挂牌上锁后,方可进行检查更换。

l控制室属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严禁随意进入。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2.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及上安全锁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2.5.4打磨作业要求

l检查使用的打磨、抛光机及其安全防护罩是否完好、砂轮片是否在保质期内,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碎缺口、软垫是否撕裂、钢丝刷是否松动和断裂;工具电源线、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

l需安装砂轮片前,核对砂轮片是否与主轴直径相适应,不准使用有裂纹或缺损的砂轮片。

l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紧固,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

l砂轮片装好后,必须进行试转,空转2分钟,砂轮转动时,不应有明显振动;

l调整砂轮防护罩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并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l打磨时手不能在砂轮片附近,人体站立在侧面位,严禁有人站在砂轮片正面,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l两人以上同时打磨时,严禁在同一个工作台上对面方向相对作业;现场多处同时交叉进行打磨作业时,各作业点之间应的距离应大于2m;

l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放在地上和工作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5.2.5.5轧机组废钢装车作业要求

l轧机组废钢装车由三人操作,其中一名行车工,另外两名操作工。

l吊运废钢钢丝绳直径大于17.5mm,长度大于4米。

l废钢车司机停到指定位置,必须下车等待。

l装车吊运废钢时,先检查钢绳是否有断股现象,确认钢丝绳合格方可使用。

l两名操作工合力挂好废钢后,其中一名操作工用口哨指挥行车工吊起废钢进入车内,放平放稳,另一名操作工确认废钢放平放稳后上车摘掉钢丝绳,下车。

l起吊废钢时,严禁从重点设备及人员上方通过。

l装车时,严禁超载,废钢不能超过马槽高度。

5.2.5.6氧焊、气割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工作前详细检查乙炔气瓶、割枪、氧气带、乙炔带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漏气、破裂等必须立即修理。作业时应戴防护目镜。

l安装乙炔气表时必须有回火防止阀,否则严禁使用。

l氧气表、乙炔气表必须有玻璃罩,压力指示灵敏,否则禁止使用。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不能换用。

l氧气与乙炔气胶管不准代用和混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胶管与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导管连接时,应用管卡夹紧。

l使用氧气时,不得放在离电源开关或火源很近的地方及工作中的电焊机旁。安装压力表时,要站在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受冻时,应用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烤解冻。

l高空动火作业时,两气瓶必须离开现场垂点距离10米,操作人员要系挂安全带。

l点火时动作要快,手不准正对枪口。

l如发生乙炔气瓶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应立即设法关闭瓶阀,火即熄灭。如无法关闭瓶阀,可慢慢浇凉水冷却处理,并在监控下让其自然熄灭。严禁把乙炔气瓶蹬倒、放倒。(注意:如将火焰捂熄后,乙炔气仍可向外泄放,遇火即会爆炸。)

l乙炔气管内有积水时,应从管的一头向另一头慢慢倒出,不准用氧气吹。

l工作场地如有油类、易燃物时,必须处理好后再工作。氧气管、乙炔管不得与电缆线、电线混在一起。

l氧气使用到最后,瓶内必须留有0.1MPa的剩余压力,禁止放尽。

l氧气、乙炔气不应混装在同一手推车上。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米以上。

l氧气、乙炔气放置位置应置于通风处,离火源、热源不得小于10米。

l工作完毕后,要严格检查各种开关是否关好,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同室保存。

5.2.5.7电焊机使用安全生产操作要求(交直流焊机)

l必须遵守电焊(割)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电源线不允许过长,一般应控制在3—5米,电源线绝缘应良好,不得有破损、接头和裸露。二次线长度应控制在30米之内。

l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应置于防雨、防潮湿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l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l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l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l电焊工作场所应放置警告牌。

l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5℃,如温度过高,应立即拉闸停电冷却。

l严禁移动正在工作的电焊机,需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

l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清理工作场所。

5.2.6岗位应急要求

5.2.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

5.2.6.2发生高处坠落时,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人员轻伤,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检查伤者情况时,不要乱晃动;若有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

5.2.6.3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2.6.4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2.6.5发生淹溺时,应立即清理呼吸道,迅速倒出患者口咽、气管部的水后马上进入其他抢救工作;心肺复苏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氧,并用酒精湿化;保温,四肢做向心性按摩,促进血液循环,给热饮料,头部降温足部保暖,建立静脉通路,保证抢救用药,补充水电解质。

5.2.6.6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3万能轧机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3.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型钢作业区万能轧机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3.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3.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3.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3.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3.2.4负责对本岗位万能轧机、对中装置、辊道等盖板、栏杆、防护罩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3.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3.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万能轧机

操纵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视频监控模糊,操作室玻璃灰尘大,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设备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周边人员

靠近轧制线红钢穿出,取样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生产联系

开停机作业

未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生产联系确认,未进行设备摘挂牌上锁操作等造成绞伤、触电。

机械伤害

触电

周边人员

处理堆钢

故障

设备停止转动前上机作业,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转动,直接触摸高温轧件等造成绞伤、烫伤。

机械伤害

灼烫

操作人员

打磨孔型

或辊道、红检验

使用前未检查,砂轮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天车吊运

作业

天车吊运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有油污,氧气瓶、乙炔瓶瓶口漏气,枪、表、气带出现损坏,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氧气瓶、乙炔瓶未放置到安全地点倾倒无防护或安全距离不够,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易燃物等引发烧伤、火灾、爆炸。

火灾

其他爆炸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烧割作业操作失误或未佩戴防护目镜金属液体出现飞溅造成烫伤。

灼烫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作业中物料断裂翘起伤人。

物体打击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焊接作业

电焊机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电焊机本体绝缘失效,电焊机接线错误,电焊机电源线、二次线有明线头裸露,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未正确穿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或劳防用品出现损坏,焊接过程中眼睛直视闪光点,直接触摸高温物体等造成皮肤或眼睛伤害。

灼烫

电光性眼炎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焊接点四周无防护措施,操作不当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停止转动前进入机架间作业,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上锁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点检、检修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设备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3.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3.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3.4.2长发或辫子要盘在安全帽内。

5.3.4.3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3.4.4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3.4.5烧割、电焊、磨削作业应佩戴防护目镜或面罩。

5.3.4.6烧割、电焊作业应穿戴好阻燃服和电焊手套。

5.3.5作业安全要求

5.3.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取得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安全防护罩是否在位、齐全,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所用工器具是否安全有效。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3.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当区域内设备均正常,确认维检人员撤离、摘除检修牌及安全锁后,先鸣警笛,然后开始模拟轧制或正常轧制。正常生产时开启绿灯,处理故障时开红灯。

l在准备换辊时,严禁其他非操作人员进入换辊区,必须撤离到安全护栏外方可指挥操作。

l轧辊校准标定时,认真监控机架画面,鸣笛通知换辊人员,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l设备运转时,严禁从万向连接轴下面通行。

l机架间检查作业,首先与操作室、地面操作台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且要拔下检修钥匙,在不过钢的情况下进行,并有专人监护,必须注意周围环境,踩稳站好,严禁用手扶导卫,以免挤伤。

l平台横移时,严禁人员站在横移平台上。检查阀台保护门是否开启,必须有专人检查,检查完毕后,要撤离到安全护栏外方可移动横移平台。

l设备运转时,严禁从万向连接轴下面通行。

l严禁在过桥上逆向观察轧制红料

l取样时,站在热锯围栏外,待热锯退回后用勾子勾下来在专设的检验台上检验。在编组台检验时,要和矫直机操作员工联系好,并做好监护,待轧件停稳、设备停止后进行。

l操作人员在查看红料长度时,应站在冷床东侧且不能站在钢正前方,等红料停稳后方可确认红料长度及其表面质量。

l烧割物理样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分开相距5米。

l打磨红样时,正确使用砂轮机,防止伤人。

l控制室属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严禁随意进入。

l保持操作室各微机画面清晰,做好联系确认,保证安全生产。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3.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及安全锁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3.5.4打磨作业要求

l检查使用的打磨、抛光机及其安全防护罩是否完好、砂轮片是否在保质期内,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碎缺口、软垫是否撕裂、钢丝刷是否松动和断裂;工具电源线、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

l需安装砂轮片前,核对砂轮片是否与主轴直径相适应,不准使用有裂纹或缺损的砂轮片。

l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紧固,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

l砂轮片装好后,必须进行试转,空转2分钟,砂轮转动时,不应有明显振动;

l调整砂轮防护罩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并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l打磨时手不能在砂轮片附近,人体站立在侧面位,严禁有人站在砂轮片正面,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l两人以上同时打磨时,严禁在同一个工作台上对面方向相对作业;现场多处同时交叉进行打磨作业时,各作业点之间应的距离应大于2m;

l正在转动的砂轮机不准放在地上和工作台上,待砂轮停稳后,放在指定的地方;暂时不用时,必须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5.3.5.5轧机组废钢装车作业要求

l轧机组废钢装车由三人操作,其中一名行车工,另外两名操作工。

l吊运废钢钢丝绳直径大于17.5mm,长度大于4米。

l废钢车司机停到指定位置,必须下车等待。

l装车吊运废钢时,先检查钢绳是否有断股现象,确认钢丝绳合格方可使用。

l两名操作工合力挂好废钢后,其中一名操作工用口哨指挥行车工吊起废钢进入车内,放平放稳,另一名操作工确认废钢放平放稳后上车摘掉钢丝绳,下车。

l起吊废钢时,严禁从重点设备及人员上方通过。

l装车时,严禁超载,废钢不能超过马槽高度。

5.3.5.6氧焊、气割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l工作前详细检查乙炔气瓶、割枪、氧气带、乙炔带是否完好,如发现损坏、漏气、破裂等必须立即修理。作业时应戴防护目镜。

l安装乙炔气表时必须有回火防止阀,否则严禁使用。

l氧气表、乙炔气表必须有玻璃罩,压力指示灵敏,否则禁止使用。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不能换用。

l氧气与乙炔气胶管不准代用和混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内的堵塞物。胶管与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导管连接时,应用管卡夹紧。

l使用氧气时,不得放在离电源开关或火源很近的地方及工作中的电焊机旁。安装压力表时,要站在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受冻时,应用温水解冻,严禁用火烤解冻。

l高空动火作业时,两气瓶必须离开现场垂点距离10米,操作人员要系挂安全带。

l点火时动作要快,手不准正对枪口。

l如发生乙炔气瓶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应立即设法关闭瓶阀,火即熄灭。如无法关闭瓶阀,可慢慢浇凉水冷却处理,并在监控下让其自然熄灭。严禁把乙炔气瓶蹬倒、放倒。(注意:如将火焰捂熄后,乙炔气仍可向外泄放,遇火即会爆炸。)

l乙炔气管内有积水时,应从管的一头向另一头慢慢倒出,不准用氧气吹。

l工作场地如有油类、易燃物时,必须处理好后再工作。氧气管、乙炔管不得与电缆线、电线混在一起。

l氧气使用到最后,瓶内必须留有0.1MPa的剩余压力,禁止放尽。

l氧气、乙炔气不应混装在同一手推车上。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米以上。

l氧气、乙炔气放置位置应置于通风处,离火源、热源不得小于10米。

l工作完毕后,要严格检查各种开关是否关好,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同室保存。

5.3.5.7电焊机使用安全生产操作要求(交直流焊机)

l必须遵守电焊(割)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作业前,应检查确认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电源线不允许过长,一般应控制在3—5米,电源线绝缘应良好,不得有破损、接头和裸露。二次线长度应控制在30米之内。

l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应置于防雨、防潮湿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l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l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l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l电焊工作场所应放置警告牌。

l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5℃,如温度过高,应立即拉闸停电冷却。

l严禁移动正在工作的电焊机,需移动时必须切断电源。

l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清理工作场所。

5.3.6岗位应急要求

5.3.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

5.3.6.2发生高处坠落时,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人员轻伤,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检查伤者情况时,不要乱晃动;若有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

5.3.6.3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3.6.4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3.6.5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5.4热锯矫直调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4.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型钢作业区热锯矫直调整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

5.4.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5.4.2.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5.4.2.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规两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4.2.3进入岗位前要对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落实自保、互保、联保要求,做到“四不伤害”。

5.4.2.4负责对本岗位热锯、矫直机、冷床、编组、辊道等盖板、栏杆、防护罩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组长。

5.4.2.5杜绝违章作业,遇事故发生,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并及时上报组长。

5.4.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

对象

热锯矫直

操纵

用金属物、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动工具,线路绝缘老化,油污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等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液压系统漏油未清理或高温有易燃物引起着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翻钢时辊道转动,靠近轧制线红钢穿出,工器具使用不当,或站位不当重心不稳等造成烫伤、砸伤、碰伤、挤压。

物体打击

灼烫

操作人员

视频监控模糊,操作室玻璃灰尘大,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作业区域有人员误入设备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周边人员

生产联系

开停机作业

未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生产联系确认,未进行设备摘挂牌上锁操作等造成绞伤、触电。

机械伤害

触电

周边人员

指挥天车吊运作业

天车吊运过程中站在天车下方或周围不安全区域,指挥天车未吹哨,吊物捆绑不牢棱角未垫好斜吊、斜拉,天车作业过程中所吊运物体出现摆动,天车司机操作失误,天车吊运时所使用的吊梁吊具、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天车及道轨上掉落物件等造成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点检、检修

设备点检、检修时,停止转动前进入机架间作业,违章未停机作业,未挂牌上锁确认,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位失效,身体碰触锋利的部位或绊倒摔伤,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电气设备漏电、绝缘损坏,接线头裸露、接线板和导线绝缘损坏造成漏电伤人。

触电

操作人员

轧机地沟清理氧化渣作业平台上方掉物、照明漏电、意外落水等伤人。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松动的零件从高速运动的部件上抛出,或检修过程中工具跌落,发生物体飞溅击中人员。

物体打击

触电

淹溺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进出作业现场上下楼梯没有扶好、更换喷嘴作业平台踩空、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紧或防护缺陷意外滑跌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人员和

周边人员

压力矫直作业

矫直弯曲的型钢时,辊道误操作转动易挤伤、碰伤。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

机械伤害

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氧化渣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部位造成划伤、碰伤。

其他伤害

操作人员

职业危害

在工作现场人体内蓄热过量超过体温调节能力,引发高温中暑。

职业病

操作人员

设备转动产生噪声超标未佩戴防护耳塞,导致听力损失。

职业病

操作人员

5.4.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4.4.1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穿戴齐全劳保防护用品。工作服穿戴要求三紧: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戴安全帽要求必须系带子,帽内衬垫不能过低;工作鞋要求“防砸、防滑、绝缘”,鞋带必须系牢,后跟部位要提好,不准拖拉。

5.4.4.2长发或辫子要盘在安全帽内。

5.4.4.3长时间在轧机区作业应佩戴防护耳塞。

5.4.4.4严禁戴手套打大锤作业。

5.4.5作业安全要求

5.4.5.1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l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l首先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生产联系确认记录和设备摘挂牌记录,检查设备周围有无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及人员,接班后先确认飞剪处于原始的关闭状态、轧机停稳处于断电状态、保护罩周围无人后,再升起保护罩,挂好安全链后方可进行作业。

l检查时不得用身体或其他物件接触转动部位。在确认停稳车且挂牌上锁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l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当班组长。

l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装置和灭火器。

5.4.5.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l在处理锯台、热锯辊道及翻板下锯屑、锯条时,必须先关闭控制热锯、锯台的液压阀台进油管后,方可进行处理。

l启动锯机时必须先确定热锯周围无人、是否挂检修牌及安全锁,先鸣警笛然后启动热锯。

l热锯工作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锯片锯切状况,若出现异常必须停机进行检查处理,严禁热锯带故障作业。运行中严禁任何人站在锯机区域内。

l严禁热锯锯切冷钢、废钢,严禁往切头斗及矫直废料斗内乱扔棉纱之类杂物。

l观察实料长度时,站在安全、正确位置,停稳后再观察。

l更换锯片时,首先要确认锯片、吊具符合技术规定,操作工停止热锯、热锯辊道分闸且挂牌上锁后后进行,正确使用悬臂吊。

l正常生产作业时,严禁任何人靠近矫直机输入、输出辊道及矫直机。

l操作人员服从台下矫直操作人员指挥,听清楚后放可操作。

l对矫直机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矫直辊时必须对矫直机分闸,挂检修牌上锁。

l使用压力矫直机矫直弯曲料时,操作人员必须与冷锯操作人员联系确认压力矫直辊道必须在停止状态下压力矫直。

l矫钢时严禁用手触摸矫直辊及其万向节轴,严禁靠近将头、手靠近矫直机进行检查。

l检验、测量成品尺寸时,先挂检修牌,再确认矫直机辊道、编组链条分闸后,进行测量。

l更换矫直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严禁将矫直辊从矫直机或阀台及工作人员上方通过,拆装矫直辊时,矫直辊正南面或矫直正下方严禁站人。

l编组上检验成品尺寸时,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测量人员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与冷锯操作人员联系清楚,确保分闸后进行工作。

l工作中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私活、玩手机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身体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其撤离岗位。油桶、氧气、乙炔气等危化品区域严禁使用手机。

l本岗位存在高温、噪声职业危害因素,工作中应遵循职业卫生通则相关规定条款。

5.4.5.3设备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l检修、清扫设备时,严禁开机作业,应提前填写生产联系确认台帐和设备摘挂牌记录。

l下班前,清扫周边地面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

l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交接现场的,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岗后交接完毕本班全部情况后方可下班,不得遗漏隐瞒安全隐患。

5.4.5.4轧机组废钢装车安全操作要求

l轧机组废钢装车由三人操作,其中一名行车工,另外两名操作工。

l吊运废钢钢丝绳直径大于17.5mm,长度大于4米。

l废钢车司机停到指定位置,必须下车等待。

l装车吊运废钢时,先检查钢绳是否有断股现象,确认钢丝绳合格方可使用。

l两名操作工合力挂好废钢后,其中一名操作工用口哨指挥行车工吊起废钢进入车内,放平放稳,另一名操作工确认废钢放平放稳后上车摘掉钢丝绳,下车。

l起吊废钢时,严禁从重点设备及人员上方通过。

l装车时,严禁超载,废钢不能超过马槽高度。

5.4.6岗位应急要求

5.4.6.1发生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时,首先紧急停车,切断设备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再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异物插入身体情况时,不可轻意拔出,应简单固定,送医院处理。伤及动脉造成出血时,要采用指压止血法,压住伤口的近心端动脉,要用皮带、布条扎紧。

5.4.6.2发生灼烫时,应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灼烫时间。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或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5.4.6.3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呼吸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5.4.6.4发生高处坠落时,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人员轻伤,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失血、休克、昏迷等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检查伤者情况时,不要乱晃动;若有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

设备区域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作业区当班组长;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大门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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