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
旅行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它能让你改变心情、改变想法、改变性格。
旅行大概也是生活中的一段美好的故事与回忆。
fit1: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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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到云南旅行的时候,认识了老萧,老萧这个人对艺术怀揣了满满的热情,留着一头齐肩短发,时常扎着一个丸子头,似乎是一副十足的艺术家作派。
老萧喜欢摄影,所以和他相处的那段日子里,我经常和他在云南各个地区乱串,有时候上午在蒙自,下午已经到达了个旧。老萧喜欢自驾行,背着一台Canon四处游走,在每一个他认为最美好的景点上按下快门,然后冲印出一张张相片,挂在他在丽江的公寓里。在普者黑的古镇时,老萧拍下了关于我的画面
那一段时间里,我们两个人喜欢上了手磨咖啡,甚至到了着迷的程度,两个人凑了钱让远在意大利的某个留学的朋友给代购了一箱原进口的蓝山咖啡豆回来,就在他公寓里,买了咖啡机和手摇磨具,直到最后实在是习惯了咖啡的苦,乃至于考虑到一天要磨四五杯咖啡会导致手关节酸痛这样的现象之后,才会时常的光顾Starbuckes去喝它的美式。
老萧喜欢往西藏跑,所以我也有幸和他去过几次,自驾沿着云藏高速一直走,折转先到昌都,途经林芝,而后达到拉萨。
在车子里的时候,我由于高原反应,实属难受,感觉呼吸困难,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甚至是刚刚到达昌都,落脚休息,一下车便流下了鼻血,害得老萧赶紧在落脚民宿旁边的药店给我买了一个90块钱的氧气袋先吸着喘口气。
到了拉萨,我不知不觉中已经消耗了六个氧气袋,但仍旧没有适应高原上空气稀薄的环境状态,在去朝圣的路上,我也是寸步难行的状态,整个人的脚步轻得沉重,摇摇欲坠的感觉,踏上一个台阶时,总是要猛吸一口氧气袋里的氧气。
最后我实在是那有办法继续行走下去,老萧抛弃我在半山腰的某个经纶长廊上,他自己到山顶的寺院去进行礼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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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每一个地点,似乎都少不了披着红色袈裟,戴着黄色鸡冠帽的僧侣(喇嘛),他们成群结队的出门化缘,抑或是在街道上宣法讲经,面容沧桑而又慈祥,活脱脱一副普度众生的模样。
天是蔚蓝色的。
我很喜欢蓝色,就比如我曾经喜欢蓝色的海洋,广阔,没有任何边界,这种颜色代表鲜活,不会让人看久了产生视觉的疲劳。
然而奶茶却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味甜,现实中西藏的奶茶,散发着一股子浓烈的酥油气味,喝起来偏咸,后味带有一丝的涩,那时候老萧还在调侃我说,西藏是没有Starbuckes,只有奶茶,喝不惯就赶紧走回南宁去。
在拉萨的后来几天里,我逐渐适应了高原气候,老萧带着我去另一座山上的寺院去朝圣膜拜,我本对宗教信仰就有浓厚的兴趣,跟着他爬山,一路走走停停,看那些飘扬在半山环绕至上的经幡,到了寺院门口,僧侣用手沾了清水之后,洒在了我们的头上,脱了鞋,跨过门槛,走进了关于佛陀的殿堂里。
我与老萧的拍摄作品
庙宇的佛,身材硕大,盘坐在莲花座上,半眯着眼,露出一道缝隙,看见黑色的瞳仁,嘴角微微向上,耳垂拖大,戴着金冠,一副慈悲为怀,悲天悯人的形象。它周边环绕的,是一众菩萨和罗汉释迦。
我们跪在蒲团上,直到一旁的僧侣诵经完毕,许下了一个愿望之后,方才起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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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云南后,老萧也需要工作,我便回到了南宁来。
第一次听到Fine乐团的专辑,是在归来的火车上,我疲乏的倚靠在窗的边沿,戴着耳机,用音乐App的某个电台随机播放了歌曲,忽而听到这个乐队的《配不上你》,因此喜欢上这个乐队女主唱的声音和风格。
那时候终归是自己还怀揣着青春,所以丝毫不畏惧一场旅行,特别是每次和老萧在云南谋面时,总会有重逢的欣喜,像是一别多年的故人,彼此寒暄,雀跃拥抱欢呼。
回到南宁,这座我熟悉的城市,似乎总会在市中心朝阳广场周边的上空瞥见一层薄如蝉翼的霾,那是来自中山路的烟火气,所谓“不食人间烟火气”,指的就是人间的饭菜香。
可是有时候我会整整一天空着肚子,混在市井里游荡,和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普通人一样,神情麻木的沉淀在街道,漫无目的的游走,直到找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兴许才会安歇。
当某天我遇上了Bob,我知道他和我们似乎是不同物种的人类,因为他好像和这个世界总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他很随性,但外表却看起来类似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摇滚歌手一样,穿着亚麻棉布的衬衣抑或黑色流苏的皮衣和蓝色牛仔的单宁外套,不喜欢言谈,话语少得可怜,可是一鸣惊人,每次和他交流的时候,他总能把一个问题的本质看得透彻,直戳问题要害。
我调侃他:“如果一个人看透了很多东西,再把人世间的红尘看得轻薄,那他一定会到庙里去出家,就譬如你”。
他嘴角上扬,露出一排牙齿,齿面是灵星的黄色的烟渍,下巴扬起,露出青色的胡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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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七月,我和Bob相约一起去越南旅行,从南宁搭乘飞机,飞抵河内。
我们落宿在河内民街的一个老式酒店里,这里曾是法租界,和上海外滩的旧租界区一样,保存了大量法混越式风格的楼宇建筑,颇有巴洛克的意味,墙面是灰色或红褐色的大理石或石火砖,二楼以上的凹面镂空露出半个阳台,用雕刻花纹的罗马柱支撑,房顶尖檐,门庭边沿印着浮雕。
越南的生活节奏缓慢,其实越南人也不太守时,习惯了慢慢悠悠地清闲,也受法国人影响,一日里离不开的咖啡,就下午茶的时候,我和Bob一起在某个咖啡厅里,喝了好几杯手磨的黑咖啡,加上当地的炼乳搅拌,味道苦中带甜,口感柔顺而又浓郁,配上用法混制成的糕点,就坐在竹编藤椅上,看着楼下戴着斗笠骑着自行车来回奔波做生意的男男女女,享受午后时光的惬意。
街市沿两道摆着地摊,各种食物,鸡鸭鱼肉,有手工特制的椰子糖,还有一些竹子编织而成的小篮,但铺着荷叶开卖的地摊法棍,是生法棍(尚未烤熟),和Bob在闲逛时买了一根,殊不知生法棍的口感像极了石头,难以嚼食,但后来才知道所谓的生法棍,需蘸着牛奶泡软之后,才可正常食用。
Bob在闹市里找到一家餐馆,仅仅只是因为想要品尝越南特有的白切鸡,便拉着我去。但菜单上密密麻麻印着的手写越文让我们一头雾水,幸好点餐的服务员懂得些许英文,在我们艰难的比划和交流之后,她才知道我们要点的菜是春卷和鸡肉。
越南白切鸡的口感很脆甜,配上混着香茅碎的青柠汁,清爽十足,春卷里包裹着胡萝卜丝条,猪肉,香茅,香菜和葱丝,入口也是爽脆无比,但是那鱼露蘸水我却是丝毫的厌恶,甚至是闻之气味便让我作呕,那味道像极了捂在被子里好几天都没洗的袜子,有一股腥臭的异味,味极咸,第一次尝到这种调料之后,每当在越式餐厅点餐时,会配上这种蘸水碟,我是轻易也不会入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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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内短暂停留,便启程去往西贡。
搭乘大巴,路途颇遥远,跋山涉水。而车厢里坐着不同面孔的人,大家说着不同的语言,拥有不同的肤色。
我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小鬼在半眯着眼对我做鬼脸,我忍俊不禁,那种欧美小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讨人欢喜,特别是皮肤的阴白,犹如糯米浆水一样,浑浊而又清澈,两个酒窝印在双颊上,微笑时露出尚未长齐的乳齿。
Bob在车上看着书,难得在河内的夜市书摊上找到一些中国文字来打发时间,但是也就是零碎的一些短篇幅作品,只适合打发在旅途上的这种百无聊赖。
西贡大抵,是这样的。
作为越南最繁华大一个城市,绰号“小香港”,也就类似于我国上海与香港,华灯初上,始终是夜未央的,特别是中心地带,灯火通明。
我们一如既往喜欢挑一些旧城区的老房子居住,这次住在西贡旧法区里,依旧是住三楼一底的老式洋房。
喜欢住老式洋房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本身喜欢陈旧感那种挥之不去的气息,就好像时空错乱。
Bob是有宗教信仰的,和老萧一样,似乎每个漂泊不定,无依无靠的人才会在心理怀揣一个信仰,而这样的信仰不过是为了安慰心底里的那种深邃的空荡罢了。
我陪他去红教堂是在一个清晨,适逢礼拜日,天始终是暗暗的,没有亮。
他那天是穿一身黑色袍子的,面料光亮,高高的领子耸立在脖颈上,领口双开的半月形,戴着红色的萨亚帽,一条精致的珐琅工艺十字架项链从脖后悬挂到胸前。
礼拜日的6:30,是进行第二次弥撒的时候,最早在一个小时前。一群信仰天主的人在长椅上端坐,眯着眼低着头,嘴里喃喃,音调规律,哼唱出一段悦耳的圣曲。
我坐在他们之中,虽没有信仰,可依然感受到他们忠臣于天主的那种热诚。
弥撒结束以后,我和Bob一起步行回住处,这时候的天亮起来了,街道上开始熙熙攘攘,一个皮肤黝黑的女人穿着白色的奥黛,戴着一顶竹编斗笠,单跨上了自行车,急急忙忙的横冲直撞。
越南是一个女权尚未完整的国家,女性地位较为卑下,所以在闹市里,大抵抛头露面的,是有过婚姻的女性,她们在人多的街区里做着商品买卖的生意,为以维持一个家庭的生计。
Bob朝一个身穿淡蓝色奥黛莱的女人指去,他说:“你看,多悲催,这个国家”。
我朝他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背履佝偻的女人,负着一个幼小的婴胎,沉重的推着贩卖糕点的小车,在陡坎的老式石板路上似乎寸步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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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西贡以后,距离签证到期仍有四天的时间,我和Bob决定前往大叻,完成这为期半个月的越南之旅。
大叻的整体风景,好像是身处于童话世界里一样,色彩斑斓,蓝色的房子,卡其色的檐顶,或黄色的房子,紫色的檐顶。
刚到达的那天,午后,太阳斜斜的打在水泥地上,形成一条缨黄色的影。这里存留了大量法国人遗留的别墅,沿街两旁而建,美妙至极。
那天晚上办理酒店入住手续以后,我们去BigC去购物,它对面就是著名的春香湖泊,刚到BigC门口,便瞧见许多亚欧面孔的洋佬在不远处的湖泊边沿散步,风拂过来,浓郁的木棉花香。
Bob买了许多法式便当,火腿丝芝士三明治和法棍肉酱烹调面包,但在BigC里,食物对于我而言,是没有任何趣味的,我在乎的大抵是它里面专柜的香水,所以买完各种东西以后,我便直奔了CHANEL的彩妆专柜,买到了一瓶ML的Bleu,只因我在国内的专柜试过它的香调,可是国内价格昂贵,在BigC里的价格却是相对廉美的。
回到酒店,便在房间里休憩,Bob住我隔壁,我们两个的交流完全是可以透过彼此房间的阳台进行。
这个季节里,大叻的气温已经比较清凉了,而其他城市也许还会闷热。我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抽烟的时候,可以看到楼下闹市的人群涌动,夹着喧闹的吵杂,烟火气浮动上来,沉淀在半空中,似乎氤氲不散了。
我们游荡在春香湖边沿时,学着几个洋佬的样子,坐在长椅上,伪装端庄,却又保持沉默,故作姿态的深沉,抽烟,谈吐也模仿洋佬,似乎像是别裔籍贯的亚洲人一样。
去情人谷时,我第一次看到Bob穿上黑色古巴领纱绸质半袖衬衫,白色的亚麻质长裤飘逸,一顶巴拿马草帽戴在头上,就踩着拖沓式的皮鞋,行走在阶梯上,一副东南亚男子的气息。我们一齐在瀑布下垂涎,也迷失在松林里。
玩转大叻各个城区,陈旧的气息和色彩斑斓的建筑,有种老态冲击新式的意味。
大叻之旅,我至今仍记于心,始终是念念不忘,直到离开之前,也仍旧是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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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越南回到南宁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个信仰,我觉得大概全世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是很有依偎感和归宿感的。
生活焦躁,却又顺着生命的痕迹慢慢模糊,漂泊的人总该是需要一种心底里的慰藉,才能让自己得以在灵魂当中依傍。
我曾去民主路的那家老教堂里礼拜弥撒。
撰写文字的时候,总会苦恼于自己的主观感受,忽略客观因素,可是却又在这种漫长的过程中崩溃,默不作声的想要把心底里的苦楚埋葬在字里行间。
那一年Bob从越南回来以后,到了上海去工作,而老萧依旧满世界的跑,我待在南宁,一直沉沦了好长一段时间,夜晚无聊时会看无数本书籍,有时候一首歌,在一夜里单曲循环几十遍。
某个夜晚,我和Bob在视频通话,他说他也许这辈子都不需要任何的依傍,只需要一直这么行走,也许会疲乏,可是他愿意这么走马观花的去看这个世界的美好与不美好,途中停泊休憩,而后再继续。
老萧和一个调酒女郎在一起了,他们没有婚礼,两个人一起自驾去了一次漠河北极村度蜜月,达到的那天夜里,他给我打来电话,那一头他兴奋的朝我尖叫,他说他终于看到了极光,幽绿的映在了半边天上,那天凌晨我翻看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他的po文,配图是他和他的妻子的一张合照,照片里的女人留着酒红色的卷发,戴着一个蓝色的针织线帽,两个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亲昵的涌抱在一起,一句简短的文字
———“我想我们的生活,总是需要仪式感的”。
或许这辈子我们都在行走,灵魂漂浮,躯体也无傍可依,但是我们始终是需要停下来休憩的,可是行走却是这一生不能永久停泊的。
fit2:相见欢
林谐在某天就出现在了我的世界里。
想起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实属的尴尬,那天我在4M咖啡小憩的时候,坐在露天座上享受午后日光沐浴,脑子进入放松的遐想状态的时候,他端着一杯冷萃的美式咖啡从我身后路过时,摔倒了。
那咖啡就形成了一条斜斜的抛物线,朝我身上泼了过来,我当时穿着白色的T恤,在一瞬间里,那种洁净的纯白,就沾染了大片棕色的咖啡污渍,冰块还尚留在我后脖颈上,顺着曲线滑进了我的脊背里,那一种凉意,犹如置身北极地区一样。
他站起来朝我尴尬一笑,迅速的逃逸现场,留下我一个人在众人的目光下呆滞。
三分钟之后,我看到他拿着抹布和纸巾走到了我的面前,递了过来,他说,真的很对不起,你的衣服,我帮你洗了吧。
没事。我说。
要不我赔你一件?他说。
算了,一件几十块的T恤而已,没事的。我说。
也许是他自觉不太好意思,便一直杵在我面前看我清理掉身上的污渍,我看他傻站着的样子,忍俊不禁了。
那一次谋面后,我便再也没有光顾过4M了,那一段时间我到了云南旅行,回到南宁的时候,天气已经进入了梅雨季节。
再次光顾4M,是在一个雨天,我在金湖广场附近工作,打算喝一杯手工冷萃的咖啡,忽而想起自己许久没有光顾4M了,便在工作结束之后顺路到它家去打算买一杯咖啡。
那一次,也是我和林谐第二次谋面的日子。
我在柜台前点咖啡的时候,他走到我身后,亮出了手机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