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年1月5日上午10:40,机电总公司二公司驻氧气公司工段长张延安(A类岗位职工,男,50岁),班长徐志新(B类岗位青工,男,28岁),在进行氧气厂检修作业准备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即进入受限空间,造成氮气窒息,于中午12:00被同事发现,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45宣告死亡。
大致原因分析:
1.开展受限空间作业时,误认为氮气扩散条件较好,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2.对危险源辨识不强,检修现场冷柜中氮气置换不足(含氧量经检测在11%,未到达安全作业标准的19%);3.该项作业被列明是车间级危险作业,实际上为厂级危险作业,监管相对薄弱;4.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针对性不强,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意识不高、安全应急措施不到位。
下一步安全工作要求: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识当前安全严峻形势。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强化检修过程监管,实现检修过程受控。
4、从讲政治、保稳定出发,层层抓落实、抓检查、抓监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5、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遏制安全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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