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通报关于对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

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的以下行为(见附件)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现对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6月7日

附件: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编号:鄂FX0005

企业名称

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刘江生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鄂0237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G10460025H

企业负责人

刘江生

质量负责人

张筱君

生产负责人

秦志成

质量受权人

张筱君

生产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临江大道号

检查日期

年4月19日

检查单位

武汉市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日常监管

检查发现问题

一、在工业氧充装区进行医用氧气充装。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医用氧车间”关闭,医用氧储罐和充装汇流排未开启;工业氧气车间内工业氧气瓶与医用氧气瓶混放,同时,工业氧车间内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医用氧气瓶充装氧气。

二、不能提供相关记录。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能提供生产日期为年4月12日的医用氧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

处理措施

鉴于武汉医用氧气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HB),并责成武汉市局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后续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局。

发布日期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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